2020年下半年,陕西的自学电子转学考试将于7月1日在网上提交。以下要点供候选人参考。考生如有不懂的问题,可及时咨询老师,或进入陕西省自学考试微信交流群一起学习交流。让我们来看看。
转移动因
离开或到达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转学手续。
二 转考方式
电子考试迁移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跨省考试迁移,传递考试记录电子记录的过程。考试记录是处理考生转学的主要依据。考试记录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试记录的电子记录(以下简称电子文件),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试信息(包括手写信息)、奖惩记录、转学考试、免试考试、实践环节检查、毕业论文效果、毕业信息等。
三、转考时限
【转出时限】
2020年下半年,陕西自学电子转考初步于7月1日进行
【转入时限】
2020年下半年,陕西自学电子转考初步于7月1日进行
四、转考要求
[转出要求]
1、如果注册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须持有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转学地的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其注册地的市(区)自学办公室,对其转学的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自白。并签署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转学)登记表》《。
2名、考生应在转学地点取得一门或多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然后办理转学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考试规则或推迟毕业而被停学期间,不得转学。
4名取得某一专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5、。免试课程的合格效果不得转让。如果理论课程未被考核,相应实践环节的考核效果不得转出。毕业论文的作用不能转移出去。
6名已办理转学手续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学。7、在完成转学手续之前,省自学办公室仍保留考生的户籍。
[转移要求]
1、传输的电子文件必须符合第五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的信息以转送地省级考试办公室通过国家“转送考试通道”传递的电子档案为准。
2名、转考生应按我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的原考试合格课程以现行考试课程代替联系课程,并按省自学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名、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不少于5个专业和不少于4个本科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4名、考生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我省准考证,到注册地的市(区)自学办公室,当场向电子档案室坦白转入信息及处理效果,并签署市(区)自学办公室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转)登记表》。
5、市(区)自学办公室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细则要求的考试记录。
五个、传输过程
【转入流程】
1、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收到转考生的电子档案后,在指定日期内将转信息导入省考试报名管理系统,该电子档案由转考生所在地的省考试办公室通过国家“转考生平台”传递到我省。
2名、考生可以通过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转入查询功能查询相关信息。考生在查询相关报到信息后,可在规定日期内到报名地市(区)自学办公室办理报到确认手续。
3、市(区)自学办公室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转)登记表》,由转学考生签字,市(区)自学办公室经理签字,加盖市(区)自学办公室公章存档,并在省级考试报名管理系统中确认转学。
4、省自学办公室将转校结果上传至国家“转校平台”,经批准后向转校省发送回执。
[特别提醒]调动候选人:
1、如果在规定的日期内,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相关的转考确认程序,则应主动放弃转考,同时取消转考信息。如果您想再次执行转移程序,您必须再次执行转移程序。
2、在电子考试转让过程中,如发现、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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